西教学实训区教学楼、实训基地1号楼和2号楼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三期工程西教学实训区教学楼、实训基地1号楼和2号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三期工程西教学实训区教学楼、实训基地1号楼和2号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6〕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三期工程西教学实训区教学楼、实训基地1号楼和2号楼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内。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322.3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9260.63平方米实训基地1号楼建筑面积8283.56平方米,实训基地2号楼建筑面积13778.17平方米。
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弱电预埋、强电、消防、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采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实训基地1号楼、教学楼(第1部分、第2部分),建筑面积18307.82平方米,其中实训基地1号楼建筑面积8283.56平方米,钢结构跨度48米。
二标段:教学楼(第3部分、第4部分),建筑面积19236.37平方米。
三标段:实训基地2号楼(第5部分),建筑面积13778.17平方米,钢结构跨度37.4米。
注: 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投标人必须应用过BIM工程技术,并派人员常驻现场。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若投多个标段,须按标段分别单独递交报名资料。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101室)。
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报名合格单及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联 系 人:金维杰
联 系 电 话:0471-660404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
联 系 人:郭耀华、侯建霞
联 系 电 话:0471-3292916
传 真:0471-3292881
电 子 邮 箱:417280483@qq.com
附件:
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2、介绍信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介绍信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贵单位购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三期工程西教学实训区教学楼、实训基地1号楼和2号楼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文件,请接洽。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