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江玻”荣获江西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江西省著名商标荣誉匾牌及荣誉证书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共同颁发。
据了解,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共同评定,根据江西省著名商标评定标准要求,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江西省著名商标评定标准并取得认证通过。此次商标认证,为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519战略规划的品牌发展奠定了基础,商标获得通过,意味着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品牌市场获得认可,并在同行业树立了江西省品牌榜样,并符合特纳控股全国品牌战略规划发展的全面布局。
江西特纳江玻荣获江西省著名商标,特纳控股董事长李德朋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江西特纳江玻品牌荣获江西省著名商标,说明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品牌已经在江西获得充分认可,并有良好的品牌声誉与社会效益;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通过,离不开江西团队的不懈努力,江西省著名商标相关准备工作更离不开财务部万经理的付出与努力。
据悉,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注册的商标为第“19”类“玻璃”商品上第“9998572”号注册商标“江玻”品牌,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荣获江西省著名商标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4日,即三年商标有效期限。
特纳控股旗下广州各子公司、上海各子公司发来贺电,祝贺江西特纳江玻荣获江西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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