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速递
 
快速导航  
工程信息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
  •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
  •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南校区教…
  • 内蒙古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楼…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
  • 内蒙古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外科楼…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监狱迁…
  • 技术园地
    时事速递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4〕670号、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城建委发〔2014〕5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5720号批准建设,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消防设施专业工程。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2553平方米,其中康复病房楼12889平方米、临终关怀楼4760平方米、行政及其它附属设施用房4904平方米;高度为38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层数为主楼八层,裙楼二层。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郊机场路北,现内蒙古第四医院院内。
     
    4.工程总投资额:约34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专业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计划工期: 2015年5月11日--2016年12月31日,共计601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达到总承包人最终质量目标。并有义务配合总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质量奖项。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4.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9)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五、资格审查
     
    如报名合格的单位少于15家(含15家)采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多于15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审查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1获取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1.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1.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2.1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    上午9时00分;
     
    2.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1楼1103室
     
    联系人:李帅、陈婷
     
    联系电话:0471-5183538
     

     

    下一篇: 新建沙良站货场站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上一篇: 内蒙人民医院旧保健病房(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改造
     

    友情链接: 任丘市建筑门窗行业协会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内蒙古嘉耀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471-3250837  协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利佰佳国际A座2406  
    蒙ICP备2021004509号     技术支持:网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