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新建职工简易活动用房、地下菜窖、
车库等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MHN2016-SG04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的委托,现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民航华北空局发[2016]72号”“民航华北空局发[2016]73号”,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新建职工简易活动用房、地下菜窖、车库等设施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新建职工简易活动用房、地下菜窖、车库等设施工程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机场旧候机楼西侧
(三)招标范围:
内蒙古空管分局综合业务楼西侧空地建设简易活动用房,简易活动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层高9米;建设冷库、地下菜窖、库房和车库,建筑面积366平方米。整体建筑为钢结构,配套建设水、电、暖等相关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民航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建造师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建造师如使用临时执业证书的,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内建建[2014]24号文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报名。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体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三)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坤和大厦6号楼5层。
3、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授权给本工程建造师);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开户许可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9)建造师注册证书;
(10)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1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①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等投标人信息如有变更的,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②投标人除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③未到现场报名或报名资料不符合招标公告者,其报名不予接受。
4、在招标结果确定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邮箱信息,未及时提取信息责任自负。
5、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七、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购买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购买地址: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坤和大厦6号楼5层)。
(三)售价:1000元。
九、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机场旧候机楼西侧
联 系 人: 咏松
电 话:0471-338316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西侧坤和爱尚街二期综合楼6号楼501号
联 系 人:马帅、张立柱
电 话: 0471-6929971、0471-3963066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1日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