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边防总队满洲里边防检查站监护四中队和口岸应急处
突管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2016-JS31
内蒙古边防总队满洲里边防检查站监护四中队和口岸应急处突管控综合用房项目,经武内边后[2015]317号文件予以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边防总队满洲里边防检查站监护四中队和口岸应急处突管控综合用房项目
2、建设地址:满洲里市公路口岸西,边检站监护三中队营房南
3、资金来源:地方政府投资
4、招标规模:新建综合用房,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31平方米。
5、计划投资:约890万元
6、计划工期:2016年6月1日— 2016年10月15日
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8、工程前期准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
三、报名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具有本单位已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如建造师使用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投标,须严格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拟派建造师。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截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司印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建造师本人未能到场报名的,无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
3、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4、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jn2002.com
招标人:中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联系人:韩吉昌
电 话:1589481543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李 颖 庞楚娟
邮 箱:nmjn_2002@126.com
电 话:0471-5189163-805
传 真:0471-5189135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C}1、 {C}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 月 日